第四十六章 天蓬元帅要娶妻(二)

作品:我竟然是白骨精|作者:我乃女王大人|分类:其他|更新:2019-09-10 23:14:54|字数:8296字

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易经》爻辞里有一段,被学者认为是反映抢亲现象的。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翻译过来即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呀。

还有一段: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也被学者认为是抢亲过后的情形: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一串可怜的哭声。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

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

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其眼一个道理。

学者们这样一推测,叫我看来,婚姻仪式里好多勾当都象抢亲了,比如,乡下迎亲仪式中,前有火铳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半大小子,手举各色小旗招摇,新郎身后更有众多的弟侄等青壮年护卫,咋看咋觉得像抢。

而女人臂弯上所戴手镯,我们不妨把它想象成手铐。

至于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

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

广西云南僳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

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

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

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

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

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

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

什么意思呢?

就是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了,那怎么办么?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

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

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

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

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此外就是族外婚了,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

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

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

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

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

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这个才是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这个才是他的生母),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

总之,很有意思。

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

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

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

以及一位刘心武前辈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家马建的小说,《亮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前辈下岗。

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

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

可是到了西汉时,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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