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看到汤头正脸的时候,我们已经已经站在DJ HAIR半圆形广场入口了。
我远远就看到一个穿黑色破洞紧身衣裤的帅哥正站在入口处等着我们,可能站太久了,他不停地左右换腿,我们快走到他跟前时,才看到他把架在右腿膝盖窝后侧的左腿平踩到地上。
奇了怪了,第一次见到这种人,我边看他收紧腰,支棱起半蹲的臀部边想,我要是等人太久一般会蹲地上歇会。
这位当然是靓靓。
走到他跟前我才敢发出这样的感叹,这当然是靓靓,这也只能是靓靓,不然有谁会做出这么古怪姿势的同时还这么敢穿?
破洞上衣两个一模一样大的洞正好开在他左右两胸上,一边一个,赤忱地展现自己是个平胸骨感男的现实。
汤头大笑着嘲笑他。
我发现了,如果在古代,汤头一定就是那个会在人群里大叫皇帝没穿衣服的人,都不用我去骂她,早有断头台磨刀霍霍等着这种人。
我忍不住伸手捂住自己的脸,没眼看,我真的没眼看。
不是没眼看靓靓那件衣服,而是没眼看汤头凑上头去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观摩的恶趣味。
“皇帝,你是不是没衣服穿?”
如果是齐洛,也许也会大叫,但会这样叫。
“看归看,别动手啊。”靓靓抓住她跃跃欲试的手,“破坏我这一季的fashion造型。”
“怎么了,今天你是自己的daily beast了?”
“一天没见,你又油了不少。”靓靓一脸嫌弃地甩开汤头的手,“枉我在这里等了你这么久。”
“等了很久吗?多久?”
靓靓看了眼手表。
“18:10,我等了四十分钟。这都过了饭点了。本来还想请你,不对,是你们。”他瞄了眼汤头身后的我说,“我本来想请你们吃个饭,现在赶不上了,晚集刚开始。我想对你来说肯定是逛店比吃饭要紧吧。”
他狡黠一笑。
我记得来时遇到的那块大LED屏下有个时钟,显示当时是16:50分。也就是说,从那个路口到这个广场,我们一共用了一小时二十分钟,算上从“割”出来那段,我们在路上总共花了近两个小时。
要这么久?我有点怀疑。
我记得昨天从广场出去,骑摩托经小路到游乐园,再到“割”,速度特别快。两段路各只用了十几分钟,加起来肯定不到一个小时。
这是因为是走小路比大路快?还是出口位置和入口不同?又或者别的什么原因?
我心里犯嘀咕。
最神奇的是。我到现在依然想不起来那被遗忘的近三小时里自己到底做了什么?难道从DJ Hair到游乐园,真需要两小时四十五分?
“就晚了四十分钟我就吃不上晚饭了?”汤头很气愤。
“是的,很遗憾,因为我也刚刚摆好晚上的摊子。吃饭的话,你等夜宵摊出来吧。”靓靓有一搭没一搭地回。
我听他的口气他已经急着要去顾摊了,似乎并不太想陪汤头逛街,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并没有表达出要走的意思。
我想起远看他时他的站相,估计是真的等了汤头很久。
他可能预计汤头会在17:30到达,所以提前来了。但也不一定,另一种可能是他本来就有提前等人的习惯。
四十分钟,我记下这个数字。
我恨自己这种随时记录时间的习惯,但又庆幸。
我恨的是其实无论是否记录时间,世界上都没人能偷走时间,所以记录时间约等于浪费时间。
我庆幸是因为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记录习惯,我才练就了一种可以随时check自己记忆准确度的能力,一开始只是种游戏,后来逐渐成为一种我对脑部肌肉的训练方法。
这跟人类记录历史很像,其实无论是否被记录,没人能偷走任何一个犄角旮旯地方哪怕一小段历史。老爸曾说,“不记录就有被篡改的风险。”但按我的价值观看,无论是否被记录,篡改都是不可能会发生的,真实发生的只有遗忘。
“得了,那我和他就饿一顿吧啊哈哈哈哈,我可不敢耽误你做生意。”
“别这么说,请不请你吃饭你都是我的小公主,不顾生意也得顾你,哈哈哈哈哈哈,而他,是我的情敌。”他指指我说,表示他注意到我也来了。
“你俩打情骂俏能不能别带上我?”我说。
靓靓每次靠近我,我都起一阵鸡皮疙瘩,不得不说我有点怀疑他的性向。他不会喜欢男的吧?
“好——好——不带你就不带你,以为我稀罕带你似的。我们走吧小公主。”他说完牵起汤头的手,但余光还是一直在瞟我。
他转身牵着汤头往里走,我这才看到,不只胸口,就连他那条紧身皮裤的臀部左右两边也各自开了个大口!
跟他这套一比,我现在身上这件好像不是破烂了,至少能穿出地底,假装是走秀款潮流款,而他这套,如果不是给暴露狂的特供,那就是一身真正的破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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