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在芦苇荡深处的一条小河边,微风和煦,晨光荡漾的河面波光粼粼,风势渐大,吹的河岸两旁的芦花飘飘洒洒漫天,空中,河面上,极美。
河岸边,瞎了一只眼睛的孙启安,面对那个撕下覆脸面皮,蹲在河边洗脸的俊秀年轻人,怎么也压抑不住心中的震惊,他问道:“公子为何选我?”
先前在小道上那场动静不小的劫道风波,眼下来看,已然归于平静,更准确的说是不了了之。
年轻人与孙老头秘法传音的那句话,不过简简单单六个字,便让孙启安这个一辈子没摸清官门朝哪儿开的穷酸秀才,心中翻起了惊涛骇浪。
“我乃荒城新主。”
孙启安心里只要一想起眼前之人轻描淡写的说出这六个字,就是一阵心潮激荡。孙老头当这个黑风寨的狗头军师,是他乐意如此,当然不是,哪个学得一肚子文治韬略的读书人,不是想将满腹才华卖于帝王家。除非肚子里的锦绣文章、治国韬略属于半桶水晃荡的那种,非不愿,实不能。
天下时势,但有风声传入黑风寨,孙启安便会将自己关进小厢房,拿着一本《军事韬略》,就着一壶槽酒,彻夜不眠不休的演算着该方势力在逐鹿天下的大势中,有几分胜算。
演算一经开始,不到出结果,他绝不会走出那间屋子。就算演算的时长长达七日七夜,他也只会吩咐人到饭点送来饭菜,搁在门外,他自己来取。
每次“出关”,孙老头给人的感觉都是全身泛着酸臭,邋里邋遢,却是由内而外的笑意满满。
要说他不想将满肚子学问卖于帝王家,打死黑风寨那群人,他们都不信。
秦恒双手将脸上水渍胡乱抹了两下,并未转头去看孙启安,他看着毛茸茸的芦花飘落在河面上,瞬间变为水面点缀,他笑着说道:“我要说是独独高看你一眼,一眼看出你有满腹韬略,却郁郁不得志。我与你,就好像伯乐相中了千里马。这般说,那就纯属扯淡。”
他先是自我调侃了一句,接着又道:“荒城眼下,百废待兴,正是用人之际。早先就曾贴出过告示,能人异士、幕僚谋士、主官胥吏,但有来者,一概不拒,但前提是,需要经过密档司的录档调查、审核,通过再行录用。
对于你,我坦白直言,就只有那么一点见才起意的心思,却又不敢确定你的肚子里到底有多少墨水,于是我打算把你下放到荒城军营里一名偏将的手下,先任用历练一段时日,看看肚子里有没有货,拿不拿得出东西,再决定以后的升任调用。
不是有那句话吗?是骡子是马,先拉出来溜溜,看看斤两再说,我就是这么个意思。”
顿了一瞬,他转而又道:“不过我也并非无的放矢,孙老可千万别想的是,既然如此,那只要是个读书人,就能任人唯用,何必要找我?如果孙老真是这般想,那就大错特错了,‘平里三调读书人,智慧看人如品书’,这里面大有学问。有些话,我不需要说透,孙老想必也明白。”
“怎么证明你是荒城的新主人?”
孙启安点了点头,刚想说什么,就听刚从震惊和恍惚中醒转过来的牛大志,张口底气不足的质问道。
“无需证明,我就是。”
“不需要证明,他就是。”
牛大志此问一出,两人齐声回道,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回答。前者充满自信,称我就是,后者此答,是笃信前者的身份。毕竟以时下的天下局势,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称自己是荒城新主的人,用凤毛麟角形容都不为过。
“我只会写一封推荐信,不署名,去不去就要看你们的意愿。相不相信与否,又或者该如何千里迢迢去之,是以那百两纹银作为盘缠,还是其他,这些我都不会管。说白了,决定权我交给了你们,并且在我看来,挣钱也是能力体现的一种。”
秦恒从地上捡起几块宽薄的石头,攥在手中,跟着缓缓站起身,对着水面打出一连串“水漂”,打完“收工”后,他补充说道:“但有一点,我在这里丑话说在前头,别打家劫舍,但凡我只要听到一点风声,此前我所有允诺的条件,全都作废。即便那时你们人已经到了荒城,我还是会修书一封,安排人“请”你们出城。”
“这是什么意思?俺们是绿林劫匪,不靠这过活,如何能行那么远的路。俺们又不是那些嘴一张,就有用之不尽的银子交到手上的富家公子,活着尚且艰难,想活得好一些,还要……”
牛大志听秦恒这么说,顿时忍不住插话道,只是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见拢袖缩脖站在那个年轻人身旁的老孙,对其轻轻摆手制止他继续说下去,并说道:“没问题,我答应了,黑风寨若是整寨前往荒城,定然不会做那打家劫舍的勾当来维持日常的生活开销。”
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但是,我也丑话说在前头,希望公子言而有信,所言所行不是那沽名钓誉,不要让老朽日后回想起今日这个决定,只认为是个天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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