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也是好笑。
上辈子赵琛就幻想过,自己有钱了要如何如何。
最大的愿景就是每天都有鲍鱼海参。
但实际上...他还真找机会尝试过。
然后...他终于明白了。
再怎么高端的东西,吃多了也会腻歪的......
从那以后,他就对所谓的富豪祛魅了。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吃这方面他见识了。
喝的方面他同样也见识过了。
再怎么高端的洋酒,该喝醉还是会喝醉的,第二天起来,一样会头疼......
说来说去,还就是稀释的酒精。
无非是口感如何而已。
怎么的,还想喝成酒剑仙啊?
别逗了。
所以从那以后,他深刻的认同了某位马姓人士的言论。
赚钱这件事吧...刚开始确实是兴奋的刺激的。
等时间长了...就麻木了。
甚至是痛苦的。
诶...几千万几个亿躺在账户里,不知道该怎么花。
这特么是真的痛苦。
痛苦的赵琛回到家里,思索之后,做出了决定。
不行!
我不能这样浪费时间了!
于是乎,他让周慧帮忙买下了一个游戏公司......
是的,作为一个穷屌丝。
人生最大的乐趣是什么?
答案肯定有很多,但,绝对少不了一个,那就是游戏。
赵某人身为绝对的穷屌丝。
在多个游戏里,都是依靠时间,慢慢成为制霸一方的大佬的。
当然了,在氪金游戏里...他浅尝之后,选择了退坑。
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配。
他很感激那些能吃到米的游戏。
起码,在他小说成绩扑街的时候,这些能吃米的游戏,让他能够用时间换金钱,能够维持他的生计。
就比如魔兽的G团,这玩意是大家喊打喊杀的存在。
但他还真就靠这玩意,养了两个号,然后还有多余的金币能够换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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