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始至终都能清醒地明白阴阳,也不至于一想起“大爱”就生气。
违背了阴阳,就是贪。
如果把责任归结于外人,是别人心眼不好,是别人撒谎骗人,那么我们就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别人要怎样做是别人的选择。
如果我们能从受害者的位置上主动走下来,找到自己在事件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那要不要改变就是自己可以决定的。
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别人骗了自己,而在于自己起了贪念。
有能改变的部分,有不能改变的部分,这也是阴阳。
自己是能改变的,对方是自己不能改变的。
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能改变的部分也不是绝对的不能改变,因为阴阳不是固定的,而是相互运转的。
自己变了,必然也会推动着自己影响范围内的其他人在慢慢地转变。
没有事情是绝对的不好,哪怕被骗也是一样。
如果不是见识过那么多有“大爱”的老师,灵明一可能永远都不会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不被逼到绝望之地,人很难会打破自己固有的认知和习性,发生彻底地改变。
陷入淤泥是因,但结果如何,是由我们自己说了算。
如果持续的抱怨外在,那就可能会在抱怨中腐烂。
如果关注的是自身成长,那淤泥中就可能会开出美丽的花朵。
一阴一阳之谓道。
放下关于金钱的执念,能从破财中悟道,金钱关就算过了吧?
关关都是一样的。
不贪求钱的人,因为没有执着,所以更容易赚到钱。
不贪求爱的人,因为没有执着,所以更容易得到爱。
于师父的钱关没过,注意力都在钱上,所以判断事情也容易只盯着钱看。
想到这一点,灵明一便没有再多说。
别人的关得别人自己过,这个话题只能等于师父过了她的钱关再谈。
不过想到了大爱的老师,灵明一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人生中反复出现的问题,是自己要完成的人生课题。
她记得之前被骗去新加坡时,自己要求对方按照承诺把自己的学费补齐,对方说自己这么计较钱,就不怕遭天谴吗?
后来遇到了大爱的老师,本来说终身免费的课程又开始收钱,对方也理直气壮地质问,就当给老师包个红包不应该吗,红包都不舍得给,都不怕遭天谴吗?
她之前一直想不明白,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为什么骗子还好意思质问自己不怕遭天谴吗?
两次是雷同的情节,都是对方骗了钱还骂人,骂的还是类似的意思,都说的是遭天谴。
为什么呢?
灵明一一直能把人和事分开。
对方不讲理是对方的问题,但是自己遇到了同样的情境那就是自己的问题。
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为了来成就我们的。
所有的偶然,都是必然。
她们既然反复提到了天谴,那必然是有原因的。
只是之前她对此一直毫无头绪,这时却似乎抓到了一丝丝的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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