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学生有话说!

作品:炮灰重生,当皇太女也行|作者:大梭子|分类:古言|更新:2026-03-24 00:10:38|字数:4552字

“回大人,她左边脸颊确有一道寸许长的疤痕,需得凑近仔细看才能发现。”

衙役检查完低声向府尹回话。

人证和物证也来得快。

在府衙外看热闹的陈文定被衙役带进来,面对府尹的问话老老实实回答。

“当时瓷片飞溅而出,确实在王瑜脸上划了一下还见了血,我记得好像是在左边。”

他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对方脸被划伤后居然一改往常的德行没有大声嚷嚷,他便纳闷的多瞟了两眼。

在醉仙楼的掌柜和伙计接连的证词下,基本已经可以肯定王苑青所说是真。

比对完王苑青提供的历年替王瑜写的课业文章原稿笔记,府尹目光锐利地看向王夫人:“柳氏,对此事你有何话说?”

王夫人脸色惨白,嘴唇哆嗦着,想否认可在铁证如山之下,再反驳也是枉然。

眼神慌乱,支支吾吾:“时间久了民妇、民妇记不清了……”

这心虚的反应,几乎等于默认。

而一直等在堂上的王家众人也开始接受询问。

“王苑青说王赞试图非法拘禁并取她性命,她被迫自卫的过程中不小心导致其双腿受伤,对此你们可有话说?”

“苑青所说皆是事实,那日大哥召我等到大房议事,中途苑青浑身是血跑来求救,说大哥为瑜儿的前程取她性命。”

“我等觉得此事骇人听闻,原不相信,可询问过相关人等,让大夫查验过苑青身上的伤后证明事实就是如此。”

“至于大哥的双腿也是在事发后仍旧一意孤行,苑青在反抗的过程中不慎受伤。”

王晟将当时的情况如实说明,王家二房、三房的老爷所言也和他相差无几。

反抗致使双腿受伤,弑父的罪名便不再成立,至于杀兄,如王苑青所言调阅卷宗可以查到王瑜被掠失踪那日,王家当日便来报了官。

询问王瑜院子里伺候的下人,也可以证实他是在自己房间被掳走,杀兄的罪名同样不成立。

至于囚母……

见前两桩罪已经不成立,王苑青朝府尹拱了拱手:“大人明鉴,要是学生真如母亲所说囚禁于她,为何她今日还能带着行动不便且神志恍惚的王赞出现在公堂状告学生?”

“学生不过是怕母亲因为丈夫和儿子的事心伤过度,一时想岔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错事,故而恳请母亲在自己院子里好生修养,一应饮食起居,皆按母亲往日份例供给,丫鬟婆子侍候周全,何来囚母之说?”

“你巧言令色!颠倒黑白!”

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使得王夫人气势彻底颓下来,看向站在公堂上始终保持冷静,远比瑜儿高明也更为狠辣的女儿。

像是想到什么,身体忽然僵住,一个更加可怕的念头如同毒蛇般钻进脑海,让她瞬间如坠冰窟,今日之事或许也是对方刻意为之。

是了!

近两月府中的看守明显变得松懈,她也是观察了许久,觉得今日时机成熟,才趁着空当带丈夫从府中逃出来。

以女儿缜密的心思,怎么可能出现看守松懈这等明显的疏漏。

还一出现就是两个月,分明是想故意放下她的戒备心,来一出欲擒故纵!

要的就是这场公堂对质,让自己之前做的事彻底无可指摘,往后不被人拿出来攻击。

王苑青微微垂眸。

对自己的母亲谁不会心软,所以她愿意给机会也愿意给空间,只是对方不领情,既然如此心软也到此为止。

案子审理到现在,情况已经很明显,府尹不再犹豫,惊堂木重重落下:“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府据此依法判决如下。”

“原告柳惠如所控王苑青弑父杀兄囚母属虚构诬陷,其子王瑜系因自身劣行招致祸端与王苑青无关,王赞双腿之伤,系其意图非法拘禁亲女王苑青未遂,反抗过程中所致,属王苑青正当防卫,柳惠如长期纵容丈夫与儿子迫害女儿,见危不救,并参与构陷,其行可鄙。”

“被告王苑青反诉父母兄长长期迫害、意图谋杀等情,经查证,基本属实,其父母所为,已严重背离人伦,触犯律法。”

“王苑青告发父母,虽情有可原,终属干名犯义,依律本当惩处,但因其告发之举,实为迫不得已之自救,亦揭露亲长重罪,可酌情宽宥,本府依大昭律相关条例裁定对王苑青免于杖刑及徒刑。”

“然,为儆效尤,罚其于东衡书院内闭门思过三月,抄录《孝经》、《律例》各百遍,以思孝道之真义与律法之威严。”

“王赞、柳惠如,虐待亲女非法拘禁未遂、诬告陷害等罪成立,王赞受重伤,神志不清,且其恶行多发生在家庭内部,现免于刑事追究,但其名下财产,除必要供养外,应划出相应份额,作为对王苑青多年受害的补偿。”

“柳惠如,犯诬告罪,情节严重,判流放五百里至苦役营服刑五年,即刻收监,待上报刑部复核后执行,王瑜已死,不再追究,但其恶行记录在案。”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我的书架

如果您喜欢,请把《炮灰重生,当皇太女也行》,方便以后阅读炮灰重生,当皇太女也行第565章 学生有话说!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炮灰重生,当皇太女也行第565章 学生有话说!并对炮灰重生,当皇太女也行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