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像靠山屯的河水,平静地流淌着。春种秋收,寒来暑往,转眼就是五年。沈言的头发留长了,皮肤被晒得黝黑,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看起来和屯子里的其他汉子没什么两样,只是眼神里的沉静,比谁都深。
他很少想起以前的日子,偶尔夜里睡不着,会坐在炕边,摩挲着怀里的定魂珠。珠子依旧温润,只是不再用来稳固识海,更多时候,是用来给发烧的孩子降温,或者放在失眠的老人枕边——它的祥和之气,比任何安神药都管用。
破虏刀被他藏在了炕洞里,用布包着,上面已经生了锈。他不再需要它来斩凶煞了,屯子里最凶的“煞”,不过是偷鸡摸狗的黄鼠狼,被王铁蛋的土枪一响,就吓得屁滚尿流。
这天,李建国来找他,手里拿着张报纸:“陆安,你看,城里要办扫盲班,咱屯子也能去两个,你去吧,多认点字,总没坏处。”
沈言接过报纸,上面的字他大多认识——以前在古墓里看过不少古籍,这点字难不倒他。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好。”
去城里的路上,王铁蛋骑着自行车带着他,一路絮絮叨叨:“城里可热闹了,有电影院,有百货大楼,还有卖冰糖葫芦的……”沈言听着,嘴角带着笑。他见过比城里更热闹的地方,见过更珍贵的宝物,可此刻,王铁蛋嘴里的冰糖葫芦,似乎比任何奇珍异宝都更诱人。
扫盲班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老师是个从城里来的姑娘,梳着两条辫子,说话轻声细语的。沈言坐在角落里,认真地听着,偶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他写得最多的,是“安”字。
放学时,姑娘叫住他:“陆安同志,你以前是不是读过书?看你写的字,不像没上过学的。”
沈言笑了笑:“以前跟着先生学过几个字。”
“那真好。”姑娘眼睛亮晶晶的,“现在提倡识字,你学得快,以后可以帮屯子里的人写信、读报纸。”
沈言点点头。他知道,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不再是那个独行天下的陆神刀,而是靠山屯的陆安,一个会种地、会看病、认识几个字的普通人。
回到屯子时,天已经黑了。家家户户的灯都亮了,像雪地里的星星。沈言推开自己的屋门,怒晴鸡从炕上跳下来,蹭着他的裤腿,发出亲昵的“咕咕”声。他往灶膛里添了把柴,火光映着他的脸,温暖而平静。
他知道,自己还有很长的日子要过,或许上百年,或许更久。但他不怕了。有靠山屯的这些人,有炕头的温暖,有怒晴鸡的陪伴,就算再长的岁月,也会像这锅里的玉米糊糊一样,平淡,却温热。
窗外的雪又开始下了,轻轻落在屋顶上,发出簌簌的声响。沈言躺在炕上,听着风雪声,很快就睡着了。梦里没有古墓,没有凶煞,只有一片金黄的麦田,他和王铁蛋、李建国他们一起收割,笑声在田野里回荡,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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