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夜里,他被一阵响动惊醒。是盗墓贼——这年头还有人来这种偏僻地方碰运气。他没起身,只是听着外面的动静。盗墓贼用洛阳铲探了半天,骂骂咧咧地走了,大概是觉得这墓太小,没什么油水。
沈言笑了。他们哪里知道,这墓里最珍贵的,不是金银,是一墙的记忆。
又过了十年,他的手开始抖了。
握不住刻刀了,木炭在手里像条泥鳅,刻出的线条歪歪扭扭。他索性不再刻了,每天坐在石床边,对着满墙的“画”发呆,一遍遍地想那些人和事。
想四九城的雪,想瓶山的雾,想灵隐寺的钟声,想靠山屯的月光……想得多了,就觉得那些人好像还在,笑着喊他“小沈”“沈兄弟”“陆安哥”。
他开始不怎么吃东西了,喝口水都觉得费劲。胸口的黄精珠,依旧温润,只是贴在皮肤上,再也暖不透那股从骨头里渗出来的凉。
临终前的那天,天气很好。阳光从气孔里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小块光斑,像块融化的金子。他躺在石床上,看着满墙的刻痕,忽然觉得,这辈子值了。
见过山,遇过人,守过安宁,尝过红尘。虽没成大道,却也没留遗憾。
他最后摸了摸胸口的黄精珠,像是在跟老黄鼬告别,又像是在跟自己的一生告别。
“就这样吧……”
声音很轻,像片雪花落在地上。
阳光慢慢移动,光斑爬上石壁,照亮了最开头的那幅胡同画。画里的丫头还在追着卖糖人,先生还在匆匆赶路,一切都停留在最初的模样。
古墓又恢复了寂静,只有风从气孔里穿过,呜呜地响,像是谁在低声诉说着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故事的结尾,沈言化作了长白山的一部分,像他刻在石壁上的那些记忆一样,沉默,却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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