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安稳觉才睡了一宿,第二天整个京城就炸了锅。
我刚在常去的茶水摊子坐下,就听见说书人那口熟悉的京片子换了新词儿,惊堂木一拍,嗓门提得能掀翻屋顶:“说时迟那时快!咱大胤的秦王殿下,平定西疆,凯旋归来!可这第一件事,不是面圣领赏,而是当着宫门口文武百官的面,怒斥那被休弃的前王妃——不知廉耻!”
我捏着桂花糕的手猛地一顿,温热的糕点被指尖掐得变了形,油纸包上迅速渗出一大片黄澄澄的猪油印子,腻得慌。
小桃的脸瞬间煞白,凑到我耳边,声音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姑娘,这话……这话已经传遍九城了。奴婢早上出去买菜,连宫门口卖糖葫芦的老张头都在跟人说您‘伤风败俗’,还说……还说您在王府时就不守妇道……”
流言这东西,传得越广就越离谱。
我垂下眼,看着那块被我捏坏的桂花糕,心里倒没什么波澜,只是觉得有点好笑。
夜君离,我那位战无不胜的前夫君,在边关杀敌饮血,憋了一肚子的煞气,打了胜仗回来,没地方撒火,就挑我这个最好捏的软柿子,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给我定罪,好给他那高高在上的威严再添一把火?
杀鸡儆猴,我是那只被拎出来的鸡。
“好啊。”我冷笑一声,将那口变形的糕点整个塞进嘴里,腮帮子被撑得鼓鼓的,甜腻的味道在舌尖化开,我慢条斯理地咽下去,然后舔了舔唇角的碎屑,“他夜君离想让我身败名裂,拿我当他重归朝堂的垫脚石立威?行,那我就让他好好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不知廉-耻’。”
回到别院,我当即让小桃取来库房里最鲜亮的大红绸布和新砍的竹篾。
又修书一封,让李小侯爷帮我找来全京城手艺最好的工匠。
工匠们连夜赶工,不过一晚,六盏比人还高的大红灯笼便扎好了。
我亲自调了最浓的墨,用最大的笔,在每一盏灯笼上都龙飞凤舞地写下四个大字——“不知廉耻”。
漆黑的墨迹印在鲜红的绸布上,透着一股惊心动魄的妖异。
我又在底下缀了一行娟秀却同样嚣张的小字:“诸位请进,今日廉耻暂存门外,只许快乐入场。”
天一亮,这六盏嚣张至极的灯笼,就高高挂在了西市我新盘下的那座三层酒楼——“闲云居”的门前。
消息一出,满城哗然。
“疯了!这沈家弃妇是彻底疯了!”
“秦王殿下金口玉言说她不知廉耻,她竟敢……竟敢把这话当成招牌挂出来?”
“伤风败俗!简直是伤风败俗!快去报官,把这不知羞的女人抓起来!”
骂声如潮,可更多的人却是被那股史无前例的好奇心勾得脚底生风,纷纷往西市涌来:“走走走,去看看!我活了六十年,就没见过这么有趣的女人!竟敢把秦王骂她的话挂在门口招揽客人?”
李小侯爷闻讯赶来,绕着那六盏大灯笼转了三圈,最后冲我一拍大腿,满脸都是叹为观止的激赏:“妙!沈妹妹,你这招实在是妙啊!这叫什么?这就叫顶流的生意经!夜君离花了那么大力气给你造势,全京城谁不知道你这‘闲云居’了?这广告打得,比皇上登基的告示还响亮!”
我微微一笑,吩咐小桃:“告诉后厨,三日后,开‘百味宴’,凡进门者,皆是客,酒水吃食,一律管够。”
三日后,“闲云居”正式开张。
我将系统商城里兑换的那本《皇家御膳房秘方全集》翻了个遍,特意挑了几道早已失传、冷门却足够惊艳的菜式,稍加改良后搬上了流水席。
那道“翡翠豆腐羹”,用新嫩的菠菜汁和豆浆一同熬煮,点卤后细细压制,成品碧绿通透,滑如凝脂,入口即化,只留满嘴清香。
还有那道“椒香酥羊排”,我直接照搬了醉月楼的招牌形式,请了最好的乐师在旁边奏响雄浑激昂的《破阵乐》,食客们一边听着金戈铁马,一边撕咬着外酥里嫩、椒香四溢的羊排,吃得满面红光,大呼过瘾。
最后压轴的,是一碗澄澈甘甜的“忘忧汤”。
这据说是前朝宫中失传的安神甜品,配方早已无人知晓,但我有系统。
入口的瞬间,一股难以言喻的温润甜香便从舌尖蔓延至四肢百骸,仿佛能洗去所有疲惫与烦忧,让人飘飘欲仙。
光有吃的还不够,我还花重金请来了松风阁最会讲故事的说书先生。
他不讲三国,不说水浒,只在宴席中央,绘声绘色地讲述着一个“被休弃的王妃如何靠着睡觉吃喝,一步步成为京城第一逍遥人”的传奇经历。
故事里句句不提姓名,可满座的宾客谁不知道他说的是谁?
他们一边喝着“忘忧汤”,一边听着我的“传奇”,脸上都露出心驰神往的表情。
是啊,谁不想活成我这样,被天下最有权势的男人抛弃,非但没有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反而活得比谁都潇洒,比谁都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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