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镖局的马厩非常大,里边的马匹足有三百匹之多。加上储存马料和干草的地方,占地比小校场还大一倍。
这边有一支人手,专门负责养马诸事。
走进马厩,里边干净清爽,一丝异味也没有。
一匹匹马儿被精心饲养着,有的双眼如寒星淬火般锐利警觉,有的如流水般温驯灵性,亦有活泼好动,桀骜不驯者,就如同一个个顽劣调皮的孩子。
但相同的是,它们鬃毛顺滑如泼墨,肌肉包裹在紧致的皮肤下,俱都蕴含着恐怖的爆发力。
这里边的马匹,有疾跑后肩部流汗如血的汗血宝马,其头细颈高,四肢修长,在一众马儿中,尽显英武神骏。
有身量略矮的西极马,骨骼粗壮,短跑尤其突出。
还有鞑靼和西域所产的混血马,体格矮小,却极度耐寒,耐粗饲,生命力极强。
再有就是赫赫有名的天马,这也是一种杂交马,其体格高大俊美,性情温顺擅长跳跃,为贵女们所喜爱。
又有一种贡马,力大沉稳,是极佳的重型挽马,其驮载能力极强,是军用和民用的典范。
凌云的座驾就是一匹贡马,据说是他当上内使后,靖北王赐予他的。
那马浑身漆黑,毛发油亮,还特别亲人,凌云爱的什么似的。
但男人这种生物,爱马犹如爱女人。
他们对女人有收集癖,对名马更没有抵抗力。
“薄情寡义”的凌云将他的坐骑抛在脑后,眼睛放光地在马厩中巡视起来。
周宝音见状,就问凌云:“凌兄,你不是说,不薅赵兄的羊毛了,准备去靖北王那里讨马?”
难道你反悔了?
最后这句话周宝音没说,但凌云哪有不明白的道理?
他高深莫测道:“周小弟,你不懂。”
“我是不懂,但你可以解释给我听。”
“这个,真不能说……”
凌云一脸讳莫如深,周宝音索性不问了。
因为赵兄的马是真多。
这一个马厩中,有三十多匹马都是他的。
那些马无一不神骏优雅。
盲选一个,带出去后,都是一等一的良驹。
周宝音根据自己的经验,挑挑选选,最后只选了两匹。
一匹乌黑发亮,只在额头有一撮白毛。这是一匹汗血宝马,周宝音准备留着自己骑;另一匹浑身雪白的西极马,她准备留给媛儿用。
“说好了给你三匹,你再选一匹。”
“不用了赵兄,两匹就够了。我家中也有两匹马,加起来四匹,够使唤了。”
她哪能真要赵兄三匹马?
之前那话当个笑话听听就算了。
骏马多贵啊,她哪能占便宜没够?
周恒一直在旁边冲周宝音使眼色,想自己也选一匹,但周宝音宁可回头她给恒儿买一匹,也不想再薅赵兄的羊毛。
周宝音打算的很好,可赵承凛实在热情。
他见周恒一脸眼馋,索性让周恒自己去挑。
“放心挑,不用给我省着,我在别处还有一些马。”
周恒双眼放光,“赵兄,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用客气,去挑吧。”
周宝音要拦周恒,赵承凛却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抓回来。
“我没哄你,好马我有很多,说好给你三匹,就给你三匹。况且,你不是说,想让周恒来长风镖局学艺?镖局中弓马骑射每样都要习练,没有自己的坐骑怎么行?让周恒选吧,选好以后继续养在马厩中,方便他以后使用。”
赵承凛如此说,周宝音就没法拒绝了。
她厚颜接受了这份好意,并决定回头就将母亲留下的药方,挑几张出来,制成药丸子,送给赵兄保命用。
一刻钟后,周恒挑了一匹浑身漆黑的马驹子出来。那马驹子才半岁,却身量高挺,对周恒也亲近,不住地拿嘴巴蹭周恒的手。
周恒喜欢得什么似的,大牙都露出来了,赶紧从荷包中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饴糖,喂给马驹子。
凌云选了一匹浑身雪白的天马,主要是看中了马的颜值。它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仕女,举止斯文优雅,美的好像一幅画。
所有人都选好了,赵承凛就带着他们去野外试马。
今年春天来的比较晚,再有两天才能开春。
未到春天,空气还很冷,逼的人不得不把半张脸都藏在大氅中。
几人出了城门,就坐在了马背上。
都是会骑马的人,也不需要谁来教他们如何上马,驭马。
如今要做的,是要让身下的坐骑习惯他们。
为此大家速度都不快,以让彼此尽快适应为主。
如此跑了半个时辰,前头突然出现了一望无际的枯黄色地面。
最近日头不错,草原上好些地方的雪都融化浸润到泥土中,土地松软平坦,倒是正适合纵马狂欢。
赵承凛看向周宝音:“周小弟,要不要赛一场?”
周宝音哈哈大笑,“赛马么?可以啊。”
寒风迎面扑来,灌了她一嘴巴,周宝音忍不住打了一个嗝,却更加张扬肆意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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