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天。
清晨5:00,天还没亮透。
千眼城兄弟会据点的小院里,三个身影已经在做最后的拉伸。
林恩活动着左肩——那里三天前在攀爬训练中拉伤了肌肉,现在每次抬臂都还会隐隐作痛。
他脸上那道新鲜的伤疤从右眼角一直划到下颌。
是七天前夜间潜行训练时,被阿大失手用木棍刮到的。
伤口已经结痂,在晨光中像一条暗色的蜈蚣。
阿大正在检查自己的靴子。
那双靴子底部新钉了软木,走起路来几乎没有声音。
这是陈郁从“瘸腿杰克”那里弄来的装备之一。
他的右手手背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割伤。
是五天前练习袖剑收发出手时,因为紧张过早弹出了刀刃。
差点把自己的手指削掉半截。
阿二蹲在墙角,一遍遍重复着陈郁教的呼吸法。
他胸口有三道淤青,是三天前在“被围困逃生训练”中,被林恩和阿大用包了布的短棍“击杀”时留下的。
但他的眼神很静,呼吸又深又缓,完全不像十三天前那个一紧张就结巴的少年。
铁婶从厨房里端出一盆麦粥,放在石桌上。
她看着院子里这三个年轻人,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
最终只是叹了口气,转身回屋了。
5:15,陈郁推门走出房间。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穿着训练服,而是换上了一身深灰色的粗布衣,外面套了件无袖的皮质护甲。
同样是“瘸腿杰克”的手艺,虽然旧,但关键部位都缝了铁片。
“集合。”陈郁的声音不高,但在寂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
三人迅速站成一排。他们的站姿和十三天前完全不同了。
背脊笔直,双脚分开与肩同宽,双手自然垂在身侧但随时可以发力。
就连阿二,也不再下意识地缩着脖子。
陈郁的目光从他们脸上一一扫过。
林恩眼中的迷茫已经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静的专注。
那道伤疤让他看起来老成了五岁,也凶狠了五岁。
阿大脸上还有些未褪尽的青涩,但眼神里已经有了战士该有的锐利。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轻易咧嘴傻笑,而是习惯性地抿着唇,下颌线条绷得很紧。
阿二的变化可能是最大的。他不再躲避别人的目光。
站在那里,虽然还是有些瘦小,但整个人像一根绷紧的弦——静,但蕴藏着力量。
“十三天。”陈郁开口,声音在院子里回荡。
“第一天,我问你们为什么而战。
第二天,你们开始背诵信条。
第三天,林恩在负重长跑时吐了三次。
第四天,阿大在爬墙训练中摔下来,胳膊脱臼。
第五天,阿二在黑暗中潜行,撞了七次墙。”
他顿了顿,继续说:“第六天,你们第一次尝试合作暗杀演练,失败了九次。
第七天,你们摸清了南区三个巡逻队的换班时间。
第八天,林恩脸上多了这道疤。
第九天,阿大差点废掉一只手。
第十天,阿二终于能在完全黑暗的情况下,用袖剑击中五米外的靶心。”
“第十一天,你们潜入了南区一家酒馆的后厨,扮成帮工,听到了三个城卫军士兵的闲聊,确认了奥比都斯每周四晚上会去‘银月剧场’看戏的情报。
第十二天,你们摸清了埃尔莫庄园西侧围墙外那条小巷里,每天晚上8点到9点会有十分钟的空窗期——因为那两个守卫会溜去街角买烤红薯。”
“第十三天,也就是今天,你们在模拟刺杀中,第一次在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成功‘击杀’了由我扮演的‘奥比都斯’,用时四分三十七秒。”
陈郁走到三人面前,距离近到能看清他们脸上的每一点细节。
“现在,看着我,告诉我——你们是谁?”
“刺客!”三人齐声回答,声音不大,但斩钉截铁。
“为了什么?”
“以解奴为天职!”林恩的声音在最前面。
“以自由为至高!”阿大跟上。
“以、以暗影行光明!”阿二的声音有些抖,但异常清晰。
陈郁点点头,退后一步。
“很好。那么现在——”
他从怀里掏出一卷羊皮纸,在石桌上铺开。
那是一张手绘的地图,线条精细,标注密密麻麻。
中央是埃尔莫庄园的平面图,周围是街道、小巷、建筑,甚至还有几棵树的位置都标得清清楚楚。
“这是你们这十三天收集到的所有情报的汇总。”
陈郁的手指在地图上移动。
“埃尔莫庄园,占地约五亩,主建筑是一座三层石质小楼,奥比都斯的卧室和书房都在三楼。
庄园有围墙,高两丈,墙头有碎玻璃和铁蒺藜。
正门朝南,常年有四名守卫。
东、西侧门各两名,但西侧门每晚8点到9点,会有十分钟的空缺。
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林恩三人的目光紧紧跟着陈郁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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