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庄观的后山,那棵小苗已经长出了六片叶子。最早的那三片已经变大了,颜色深绿,边缘微微卷起,像是有了一些岁月的痕迹。清风从月亮门走出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碟桂花糕。他把碟子放在廊下的石阶上,在小竹身边蹲下。
“第五殿今天要来人。”清风说。
小竹抬起头:“第五殿是谁?”
“包拯。阎罗王。”清风顿了一下,“他以前是第一殿的。因为放了一个冤魂还阳,被贬到第五殿了。”小竹愣了一下:“放冤魂还阳?阎王还能干这种事?”清风想了想:“那个冤魂是个老兵,打仗死了,但他的老娘还在等他。他在地府门口站了七天,不喝汤,不投胎。包拯看着不忍心,就让他回去了。让他回去跟他娘说一声再回来。”小竹沉默了一会儿:“那后来呢?”
“后来他回去了。他娘已经死了三天了,他跪在灵前磕了三个头,自己回来了。”清风的声音很平,“他回来的时候,包拯还坐在殿里等他。包拯说‘你回来了?’他说‘回来了。’包拯说‘走吧,去投胎。’没有多问一句。但这事被上面知道了。包拯被贬到了第五殿。”清风指了指碟子里的桂花糕,“他喜欢吃甜的。据说他办公的时候嘴里总要含一颗糖,不然批不动卷宗。第五殿的判官们都知道,来找他批案的时候,案卷旁边最好放一块麦芽糖。放了,他批得就快。”
小竹低下头看着那碟桂花糕,想了想,没有拿。她站起来,走回廊下铺开一张新纸。她画了一个人坐在案桌后面,面前摊着卷宗,桌上放着一碟切成小块的桂花糕。那个人看起来不太高兴,嘴角微微往下压着,但他的手边放着一颗剥开的麦芽糖,没吃。她在画的旁边写了一行字:“第五殿·包拯。听说他是因为心软被贬的。但他从来不承认。”
第五殿的门是关着的。门不大,漆是黑色的,没有任何花纹。门上没有匾额,只在门楣上方嵌着一块很小的铜牌,上面用极细的笔画刻着三个字——“第五殿”。周景山在门前站了片刻,然后伸手推门。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就开了。一阵风从门缝里涌出来,带着一股淡淡的甜味,像是桂花,又像是麦芽糖。
殿内的光线比前面几殿都要亮一些。不是灯光,是一种暖黄色的光,像是黄昏时分从窗外照进来的那种,不刺眼,但很均匀。大殿的布局很简单:一张案桌,两把椅子,一摞卷宗。案桌后面的墙上挂着一幅字,字迹粗犷有力,笔画重到像是用刀刻进纸里的——“铁面无私”。字下面挂着一块白色的绢帛,上面写着另一行字,笔迹和上一副完全不同,微微有些倾斜:“偶尔私一下也不妨。”
案桌后面坐着一个人。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官袍,没有花纹,袖口收得很紧,领口扣到最上面一颗扣子。他的脸很黑,是那种常年在外奔波晒出来的黑,不是天生的。他的额头饱满,眉骨高,眉形锋利,微微上挑,像是天生就带着三分怒意。但他的嘴角微微往下压着,不是凶,是一种“我已经看穿了你”的表情。他手里握着一支笔,正低头在一本案卷上写着什么,笔尖落得很快,唰唰唰的,像是在赶时间。他的左手边放着一碟桂花糕,切成小块的,码得整整齐齐。碟子旁边还有一颗麦芽糖,裹着糯米纸,已经剥开了,但还没吃。案桌右上角放着一只粗陶杯,杯里的水是温的,杯沿有一道细细的裂纹。
包拯。第五殿阎罗王。
他听到脚步声,没有抬头:“你们是前面几殿放过来的。本王知道你们的事。轮回之力在第十殿,转轮王手里。但你们得过十殿才有资格见他。本王这里是第五殿。”他写完最后一个字,把笔搁下,抬起头。他的目光落在周景山身上,停了两息,又移到他身后每一个人身上,最后落在小麟身上,多停了一瞬。他没有问那是什么,只是收回了目光,伸手拿起那颗剥好的麦芽糖放进嘴里,含住,然后开口,声音比刚才含混了一点点:“本王这里叫唤大地狱。本王复核前四殿的刑罚。觉得自己冤的,到了本王这里,可以喊。喊得有道理的,本王重审。喊得没有道理的——加刑。”他顿了一下,把糖换到另一边腮帮子,“本王这里还有一座望乡台。亡魂到了第五殿,可以登台看阳间最后一眼。看完,愿意走的,本王送走。看完,不愿意走的,本王可以留。还有一个——诛心小狱。十六个小狱,专审那些‘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阳间的好人,到了这里不一定是好人。阳间的坏人,到了这里也不一定是坏人。本王不认脸,本王认心。”他嚼了嚼把糖咽下去,“今天送来了三桩案子。你们替本王审。审完了,本王给轮回之力。”他把三本卷宗放在案桌上,“第一桩,告自己的。第二桩,告别人的。第三桩——告本王的。”
周景山拿起第一本卷宗。封面没有名字,只有一行字:“我杀了人,我想认罪。”翻开,里面不是卷宗,是一封信。信是手写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是用不惯笔的人写的:“我叫王顺,是个屠户。我杀了人。那个人不是坏人,他是来收账的。他催了我三次,我拿不出钱来。第三次他来的时候,我正在杀猪。我手里拿着刀,他冲我喊了一句‘你还不起你还开什么铺子’。我就捅了他一刀。我跑了几十年,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我死了,我要认罪。我……我想去该去的地方。”信纸的下角有一块深褐色的痕迹,像是被什么液体浸过又干了,不知道是血还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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