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砀县之战(二)

作品:三国:开局带着曹操跑路|作者:五分音符2|分类:历史|更新:2022-02-18 09:09:31|字数:4610字

乐进所领兵马早就有过已氏县守卫战的经验,虽然黄巾军人数众多,但还是被他们阻挡在城墙之下。

何曼命大军全力攻城,两个时辰无果,直至响午,何曼这才命全军后撤,进食再战。

砀县内,乐进指挥调度三门守军,从早战至晚,也早已经疲惫。所幸守城战损相对较少,一整天大战下来,死者不足300,但城外却堆积了至少2000尸体。

何曼没想到梁郡兵马这么顽强,那完全是一只精兵。不过按他的想法,毕竟守军只有这么多,他只需要一强攻,等到守军疲惫之后,就可以轻松拿下。

所以何曼一面让人注意警戒,防止梁郡兵马夜间突袭,一面又加紧制作云梯,准备第二天攻城。

陈珪也是乐的如此,以他的观察,像何曼攻城这种强度,不需几日,双方将士必然都会身心疲惫,就算何曼攻城失败,他只需要趁势取之便可。

果然不出他所料,何曼并没有停下的意思,一连三日,他都是全部大军压上,不断发起攻击。甚至第三日还找他要了许多火油,以火箭辅助攻城。

一时间城墙火起,不过何曼使用火箭,梁郡又有应对。只见城墙上倒下来许多火油和柴草,何曼大军靠近,被大火吞噬了一波,死伤数百。

何曼令人从战天湖中取来水,灭火之后,又继续攻。

双方焦灼,足足五日,何曼丢下七八千具尸体在城墙之下,但是那城池却依然牢不可破。

就在何曼攻击砀县之时,吕布也领军到了杼秋县外。

吕布整日叫战,典韦却得了刘云命令,死守不出,吕布没办法,只好在杼秋城外扎营。

连续大战,砀县守军也损失不少,除了周仓的骑兵未曾出战,其余各部皆有损失,总共达到了1500余人。

官学馆内,夏侯兰已经是第三次来请命。

“蔡从事!学生们已经是第三次集合了,他们请命登上城墙,要与太守共抗来犯之敌,要不你再去与府君说之?”

蔡文姬透过二楼窗户,忘向城墙方向,良久才道:“府君有令,保家卫国乃军人职责,学生不要添乱就行!”

夏侯兰摇头,只得再次退出。

刘云在梁郡军屯三年多,实力岂是表面这么简单。

何曼攻城第五日夜间,西门数千兵马偷偷自水路入城。

这些都是军屯的民兵,虽然没有上过战场,但是他们也经过了三年陆陆续续的训练,这次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郭嘉一直都是负责屯田,他这次选的这5000民兵,本来就是正规军的预备役。

第六日,何曼照常攻城,按照他的观察,虽然损失了不少兵,但是对方的崩溃应该也就在这一两日之间。

可是攻打了两个时辰之后,他惊讶的发现,城墙上面人竟然变得多了起来。

原本看起来岌岌可危的砀县防守,此时竟然又强势凶猛起来。

这砀县就是一只凶猛的巨兽,吞噬着他的兵马,短短六日,何曼手中的兵马就从三万爆减至两万。

而反观砀县,守城的兵马反而变得更多了。

事已至此,何曼知道,砀县自己一人拿不下来。

于是他向陈珪求助了。

一切都在陈珪意料之中。

初入九月,陈珪领兵至砀县,与何曼联合,总计五万大军,向一方小小城池发起总攻。

这才是真正的生死存亡之战。

五万大军蜂拥而至,整个砀县三面被围,这场面,比起刘云在后世看到的那些电脑制作的特效更加夸张。

三面鼓响,五万人马同时呐喊,向着砀县冲来,光是喊声就把整个县城给淹没了。

刘云神色凝重的站在城楼之上。

“杀!”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无数箭矢雨点般落向城下大军。

城下的大军顿时伤亡惨重,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进攻的脚步。一架架云梯直接反转过来,犹如一条条吸血蚂蝗,钉在城墙之上。

城门口,一种古怪的长车被推来,两排兵士推着长车,朝着城门撞击而来。这种长车有二三十米长,其上吊着一根巨大的树木,树木前端为锥形,包裹着钢铁。

随着一声巨响,木制的城门被撞得摇摇欲坠。

“快!浇火油!用火箭!”

乐进急忙命人向撞车倒下火油,射出火箭。

撞车立刻燃起大火,两排士兵变成了火人,哀嚎着向后退去。

不过这仅仅只是一次进攻而已,接下来一整天,这种撞车的出现就没有停过。

刘云面色冷峻的站在城楼,并没有出手。

“撞车?为什么这种撞车不做一个盖子,我记得在电影里面看到,这种撞车是有一个像房顶一样的盖子,可以保护下面的士兵,就算火油泼上去,也会迅速流向两边,火点不着。”

刘云不知道,那种冲撞车的确是有,但是现在还没发明。

尽管如此,这种冲撞车也已经很有威慑力了。乐进必须得在第一时间就摧毁击退。

刘云所想象的冲撞车,是那种圆巨木在遮盖物的内部前后动,往城墙或城门撞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我的书架

如果您喜欢,请把《三国:开局带着曹操跑路》,方便以后阅读三国:开局带着曹操跑路第134章 砀县之战(二)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三国:开局带着曹操跑路第134章 砀县之战(二)并对三国:开局带着曹操跑路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