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明传奇的由来

作品:我竟然是白骨精|作者:我乃女王大人|分类:其他|更新:2019-12-17 00:00:44|字数:8178字

而除了前面说的那些外,像是什么唐传奇神聊斋志异等涉及鬼怪外,其实在包括后面的很多明传奇中,也都出现了鬼魂的形象,从而丰富了我们的小说包括戏曲题材。

因为要知道:“戏曲者,普天下人类所最乐睹,最乐闻者也,易入人之脑蔕,易触人之感情”。

所以可以说戏曲是“以歌舞演故事”的文学样式,同时以情打动人心,戏曲之妙正在于“能感人”,明代陈继儒也说:“夫曲者,谓其曲尽人情也”。

剧作家塑造出的人物形象皆出自真性情的流露,他们勾勒了一个虚幻的幽冥世界,并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一个幻梦般的鬼魂作为主体,让它与人世间发生着某种联系,从而又把幽冥世界和凡尘俗世有机地联系起来。

而众所周知,鬼魂是独特的人物形象,剧作家赋予它以人的性情,使之具备人的潜质,将人之情转变为鬼之情,进而塑造了人情鬼性合二而一的形象。

当然,需要说明,关于晚明的界定,学术界有不同的说法。

像是傅惜华的《明代传奇全目》以嘉靖为限,将明传奇分为两段,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编写了嘉靖、隆庆、万历、天启、崇祯之间39位曲家的年谱,樊树志《晚明史》将晚明时间段划定为1573~1644年。

而目前的话,学者们一般将明神宗万历元年(1573)至明亡(1646)之70余年的历史称为晚明时期。

可见传奇在戏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卢前在《明清戏曲史》中曾说:“明人于戏曲最大之贡献,其有异于元贤者惟在传奇。”

比如李渔云认为:“古人呼剧本为‘传奇’者,因其事甚奇特,未经人见而传之,是以得名。可见非奇不传。”

而云亭山人在《桃花扇小识》中也说:“传奇者,传其事之奇焉者也,事不奇则不传。”

传奇正是以“无奇不传”为特征,多记载了世间奇人、奇事,同时寄托着某种奇情。

传奇剧作家塑造出的人物形象或为现实世界中的帝王将相、凡夫俗子,或为虚幻之仙界、冥界中的仙、鬼,其所塑造的仙人鬼魂形象都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传奇之名,初见于唐元稹《莺莺传》。

宋陈师道《后山诗话》记云:“范文朱一玄,正公为《岳阳楼记》,用对语说时景,世以为奇。尹师鲁读之,曰:‘《传奇》体尔!’《传奇》,唐裴铏所着小说也。”

可见,传奇原指唐人用文言写的短篇小说,即唐传奇。

以“传奇”称戏曲,始见于南宋末年张炎的《满江红》词小序:“赠韫玉,传奇惟吴中子弟为第一。”

传奇借用古今之事,或取材于古籍小说,或借时事素材编写虚实故事,演世间之悲欢离合。正如清代李渔所言:

传奇所用之事,或古、或今,有虚,有实,随人拈取。古者,书籍所载,古人现成之事也;今者,耳目传闻,当时仅见之事也;实者就事敷陈,不假造作,有根有据之谓也;虚者,空中楼阁,随意构成,无影无形之谓也。

而传奇从说唱和戏曲中取材,故宋元之后一些戏文唱本也被称为传奇。

元末陶宗仪曾说:“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说。金有院本、杂剧、诸宫调,院本、杂剧,其实一也。”

元人习称南曲戏文和北曲杂剧为“传奇”。

明代传奇在宋元南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以南曲演唱为主,同时吸收了北曲的某些优点。

与杂剧有所不同,传奇多描写生旦爱情,剧本通常为20出至50出;杂剧则多写社会矛盾与斗争,剧本通常为1出至7出。

但两者又是不可分割的,“杂剧但摭一事颠末,其境促;传奇备述一人始终,其味长。无杂剧则孰开传奇之门,非传奇则未畅杂剧之趣也。”

明初皇室北迁后,传奇日趋成熟,并以音调悦耳和情节曲折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加之文人也可借此显示才情,故明代以后更为兴盛。

传奇是长篇戏曲的专称,在明清戏曲史和文学史上都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关于明清传奇,《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明清传奇与杂剧”条说:传奇是南戏系统各种剧本的总称。

明清传奇指当时活跃在舞台上的海盐、余姚、弋阳、昆山等声腔及由它们演变的诸腔演出的剧本。

李笠翁云:“传奇十部九相思”,文人传奇正是通过叙写才子佳人悲欢离合的故事,使之成为一部动人心魄的相思曲。

传奇塑造了许多鬼魂形象,而他们在传奇剧作中的出现是有其现实基础的,《礼记·祭法》有云:“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不变也。”

清纪晓岚谓:“鬼本生人之余气,渐久渐散,以至于无。”

鲁迅也说:“天神地只人鬼,古者虽若有辨,而人鬼亦得为神只。”

可见,鬼是人死后灵魂的存在状态,包括鲁迅先生也将鬼魂形象拓展为与神只相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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