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房间很安静。
隔壁偶尔会传来椅子拖过地板的声音。
以前我嫌这栋楼隔音一般。
那晚觉得也行。
至少能知道他还没睡。
接下来几天,我花了不少时间适应一个新事实。
我和沈知野互相喜欢。
这句话已经确认。
亲也亲过。
父母也知道。
可我们当时还没有正式把“男朋友”“女朋友”两个词放上去。
说起来很怪。
最难的部分都做完了。
最后两个称呼反而拖着。
他这个人喜欢把事情排队。
周予白的问题。
学校。
家里。
然后才轮到我们。
我以前嫌他拖。
后来又觉得,这种拖法也有好处。
至少他没有因为亲过我,就默认很多事都能顺着往下走。
他还会问。
会等。
我最害怕的那种“你都这样了,当然该继续”的逻辑,没有出现。
这点很好。
非常好。
所以装书架那晚,他突然问我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时,我第一反应居然没有惊讶。
反而冒出两个字。
终于。
这个词也不能让他知道。
太没面子。
他问得很普通。
旁边摆着木板、螺丝和说明书。
书架还装反了一层。
完全没有什么值得纪念的布置。
我却记得很清楚。
“林晚星,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故意说他问得很普通。
其实普通挺好。
我不需要花。
也不需要提前准备好的长句子。
他坐在我旁边。
问清楚。
我回答。
这样就够了。
我说愿意以后,又觉得只让他问很亏。
所以换我问。
“沈知野,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他回答得太快。
快到我有点想再问一遍。
当然没问。
这种问题反复确认,会显得我很没有信心。
我有信心。
……
应该有。
然后他叫我女朋友。
第一次听见的时候,脸一下就热了。
我明明刚才还可以很正常地回答愿意。
一个称呼就把前面那点从容全弄没了。
很不公平。
后来他又用“充电”当借口抱我。
借口也很差。
我照样过去了。
这里也不能全怪他。
成为男女朋友以后,好像会多出很多以前需要解释的事。
拥抱不用再问它属于家人、朋友、搭档里的哪一种。
想靠近的时候,也少了一层绕路。
我原本以为这样会让人轻松。
实际只轻松了一半。
另一半更麻烦。
因为想靠近这件事变得更难装作没发生。
比如六点二十那天。
我到现在没有告诉他。
那天我敲过门。
他没回应。
按照家里的规则,我等了十秒才进去。
窗帘拉开很快。
根本用不了八分钟。
这一点他猜对了。
我替他把被角盖好。
枕头有点偏,也扶了回去。
然后就该叫醒他。
我没有。
我在床边坐了很久。
也没有八分钟那么久。
前面还拉过窗帘。
大概五六分钟。
好像也没差多少。
他睡得很熟。
头发比平时乱。
脸埋在枕头一边。
完全没有白天那种什么都能接两句的样子。
我坐在那里,脑子里一直有一个词。
男朋友。
我的男朋友。
写出来怎么更丢脸了。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然后靠过去,亲了他。
很短。
真的很短。
碰到就分开。
我连自己有没有呼吸都不记得。
只记得坐回去以后,右手不知道该放哪里。
最后塞进袖口。
脸也热得厉害。
他六点二十八醒来,第一句话就问时间。
第二句开始查我的八分钟。
我差点以为他知道。
后来确认,他只发现枕头和被角动过。
还好。
如果他当场猜到,我大概会直接回房间。
早餐也不做了。
当然,这件事现在想起来有个问题。
他睡着。
没有办法回应。
就算已经交往,也不能把“男朋友”当万能通行证。
所以到此为止。
以后如果想亲,我会在他醒着的时候。
这条写下来。
防止自己装忘。
至于要不要告诉他六点二十发生过什么……
以后再说。
近期不考虑。
他会笑我。
虽然他多半不会笑很久。
我照样不想。
最近学校里的相处也变了。
变化没有很大。
我们没有刻意公布。
也没有在走廊做什么显眼的事。
有人问,我没有否认。
他现在会从我教室门口经过。
我也会去找他。
我的备用修正带放在他抽屉。
这种东西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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